各租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桂发改财信规[2022]464号)文件要求,我校拟对2022年承租我校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房租减免。符合减免要求的在租租户在缴纳下一期租金时扣除3个月租金,今年合同到期退租的租户可凭借合同到我校财务处按实际租赁时间退还其减免部分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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